新闻动态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正文

2024年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高招章程

发布日期:2024-06-17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 

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, 规范招生行为, 提高生源质量,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 根据国家教育部、 河南省教育厅、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, 结合我校实际, 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。

 

第二章 学校概况

第三条 学校全称:信阳职业技术学院(国标代码:13784;河南省招生代码:6288

第四条 学校性质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

第五条 办学层次:全日制普通专科

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
第六条 领导机构:学校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委员会, 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,下设办公室, 办公室设在招生办。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,凡属考试、 录取中重大问题, 一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。

   第七条 监督措施: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 公正选拔、 公开程序、 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 有序进行。

 

 第四章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

 

第八条  招生计划:以河南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依据, 制定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。

第九条 录取规则: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 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1、普通类专业: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 直辖市) 招生录取政策。在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 按照“分数优先、 遵循志愿”原则, 依据各专业计划,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 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, 如不服从专业调剂, 对其作退档处理。

2、艺术类专业:仅面向河南省招生,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,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。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 按照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 依据各专业计划, 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 数学、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

3、 体育类专业:仅面向河南省招生,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,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。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 按照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 依据专业计划, 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 数学、 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

4、 对口类专业:仅面向河南省招生,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,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定的投档规则, 根据专业类别进行录取。在省教育考试院投入档案中, 按照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 依据各专业计划,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、 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

5、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:临床医学、 中医学专业要求考生体检无色盲。

6、 高考体检确定“学校可以不予录取”、 “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”和“不宜就读的专业”、 “体检不合格”的考生, 学校予以退档。

第十条 查询方式:登录http://xyzb.xyvtc.edu.cn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。

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: 按教育部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 执行。 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五章 学生待遇

第十二条 毕业文凭: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 成绩合格,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 由学校颁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。

第十三条 (一) 服兵役学费资助: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, 按政策规定,可申请学费减免, 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 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;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, 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,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;在校生入伍的, 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, 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 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。

(二) 助学贷款: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, 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(区)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。

(三) 奖学金: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;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学校奖学金, 根据成绩评定, 分为一、 二、 三等, 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、 800元和600元。

(四) 助学金: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 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,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;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 每生每年3300元。

(五) 勤工助学: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, 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, 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。资助标准是每月200—320元;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, 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

第十四条 学费:文科类3700//生、 理科类4200//生、 医学类4800//生、 艺术类6000//生、 省级双高校部分专业学费上浮(临床医学、 护理、 医学检验技术, 学费5280//生;小学教育、 小学语文教育学费4070//生) 。

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, 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、 就业委托费等各名目费用, 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:0376-6280221。住宿费:暂定750元/年/生(六人间) , 如遇政策调整, 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。


第七章 声明

   第十五条: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、 机构、 个人代为招生,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诺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八章 联系方式

学校地址: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

学校官网:http://www.xyvtc.edu.cn

学校招生信息网:http://xyzb.xyvtc.edu.cn

招生办微信公众号:xyzyzsb123

招生办电子邮箱:xyvtczsb@163.com

招生咨询电话:0376-6280808 6281818 6282828

招生办工作电话:0376-6280183 6281212 6280790 6281779

监督电话: 0376-6280221

传真: 0376-6280200

 

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,地址:河南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,电话:0376-6280233,6506356  6280175邮编:464000
email:jxyxy@xyvtc.edu.cn  copyright(c) 2007-2010 all reserved.